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苏教考函〔2025〕22号)通知要求,为做好常州工学院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常州工学院
学校代码:1243
办学性质: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科目组代码 | 科目组名称 | 备注 |
汽车服务工程 | 40 | 4 | 5800 | 12 | 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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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器制造工程 | 80 | 4 | 5800 | 12 | 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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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 40 | 4 | 5800 | 13 | 机电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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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 80 | 4 | 5800 | 13 | 机电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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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 40 | 4 | 5200 | 19 | 市场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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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40 | 4 | 6800 | 21 | 艺术 | 艺术设计 |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报名条件、考试安排及志愿填报
详见《江苏省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苏教考函〔2025〕22号)。
四、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规则,依据投档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科目组内。
投档成绩是指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并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投档成绩相同时的比较规则如下:
1.对于艺术以外的科目组,依次按照专业基本技能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全部录取。
2.对于艺术科目组艺术设计方向,依次按照专业基本技能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全部录取。
五、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中职职教高考学生入学后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学生不得转专业。
3.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常州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常州工学院学士学位。
4.收费标准: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收费政策如有调整,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最新出台政策要求为准。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按条件每学年1000~1500元,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正式批复文件为准,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公寓收费政策如有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最新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9-88510088
监督电话:0519-88510052
学校网址:https://www.czu.cn
招生网址:https://zsw.cz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常州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邮编:213032。
七、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常州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